1.5发展历程
       机器学习是人工智能(artificial intelligence)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.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,人工智能研究处于“推理期”,那时人们以为只要能赋予机器逻辑推理能力,机器就能具有智能,这一阶段的代表性工作主要有A. Newell和H. Simon的“逻辑理论家”(Logic Theorist)程序以及此后的“通用问题求解”(General Problem Solving)程序等,这些工作在当时取得了令人振奋的结果,例如,“逻辑理论家”程序在1952年证明了著名数学家罗素和怀特海的名著《数学原理》中的38条定理,在1963年证明了全部52条定理,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定理2.85甚至比罗素和怀特海证明得更巧妙.A.Newell和H. Simon因为这方面的工作获得了1975年图灵奖.然而,随着研究向前发展,人们逐渐认识到,仅具有逻辑推理能力是远远实现不了人工智能的.E.A. Feigenbaum等人认为,要使机器具有智能,就必须设法使机器拥有知识.在他们的倡导下,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开始,人工智能研究进入了“知识期”.在这一时期,大量专家系统问世,在很多应用领域取得了大量成果.E.A.Feigenbaum作为“知识工程”之父在1994年获得图灵奖,但是,人们逐渐认识到,专家系统面临“知识工程瓶颈”,简单地说,就是由人来把知识总结出来再教给计算机是相当困难的.于是,一些学者想到,如果机器自己能够学习知识该多好!